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以「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補助民間共同響應。


申請者資格為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台語人才培訓」及「培育台語家庭」五大類。


本次為第二次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4月1日至30日止,欲申請補助團體請逕自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