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0年8月10日
職缺數:1
發佈日期:2021-08-06
截止日期:2021-08-12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副標題:人事室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一、國際組織、國外城市與地方政府及駐臺外交單位關係經營。
二、城市政策國際行銷。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
待遇:不註明
性別:不限
徵才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具英語系國家高中以上學歷者或英語聽說讀寫能力達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以上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另具第二外語能力者尤佳。
三、具團隊合作、主辦專案執行經驗、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適應快速變動之工作環境。
四、具國外政府機構、國際組織、跨國企業、跨國非營利組織、INGO、INPO等工作經驗尤佳。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約聘人員職代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10年8月6日起至110年8月12日止(以郵戳或秘書處收文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黃專員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三、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並親自簽名)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於到職3個月內完成學歷認證及中文譯本公證)。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 英語系國家高中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或英語能力證明。
- 請提供與本案工作內容相關之推薦人姓名電話以供查核(請於到職3個月內提供工作經驗證明)。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二、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備註:
一、本職缺進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為111年9月)。
二、月支報酬新臺幣46,887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以上資訊轉載自新北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