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非政府組織如有辦理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且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屬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用員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註1)及就業保險(註2);如雖有辦理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但僱用員工未達5人,或未辦理相關法人登記,僅在臺登記設立辦事處,則屬勞工保險自願投保單位,可自願成立投保單位為其員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但仍應為符合就業保險法規定之員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
另國際非政府組織如在臺登記設立辦事處、辦理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登記時,無論僱用員工人數多寡,均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員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按月提繳新制勞工退休金,儲存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國際非政府組織為聘僱的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請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辦。
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步驟一:書面申請成為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投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
1. 填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投保(勞工退休金提繳單位)申請書、加保(提繳)申報表,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
2. 應備文件:
(1) 應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負責人非本國籍 時,檢附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註1:勞工保險之員工包含我國籍及依法在臺工作之外籍員工。
註2: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為我國籍員工及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不包含其他外國人士,且僱用1名員工即為就業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3. 前開書表及應備文件,請寄(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步驟二:如欲使用勞保(勞退)網路申報系統,請於取得勞保證號後,依下列方式,申請成為勞保(勞退)網路單位。
1. 至「XCA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
2. 向「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申請自然人憑證。
3. 再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網站申請成為勞保網路投保(勞退網路提繳)單位。
其他:
投保(提繳)單位如同時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業務,可填寫勞保、健保、勞退合一表格,一式兩份,依據投保(提繳)單位所在地,寄(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或健保署各區業務組辦理。投保(提繳)單位如僅辦理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業務,請使用勞保、勞退專用表格, 寄(送)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
受理單位: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電話:(02) 2396-1266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
網站:由此前往